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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包括,原告不出庭;此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的,同时在被告提出反诉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缺席判决的;被告经过法院的传票依法传唤之后却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缺席审理的。
缺席判决适用于仲裁: 1、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 2、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经书面通知,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 4、被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原申请人的法定代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在法律上是没有严格规定的。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两者是不一样的,没收程序主要面向的是刑事案件。而缺席审判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
一、刑事缺席审判三种适用情形 依据刑事诉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可以缺席判决的三种情形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和被告人死亡。
1、案件不是要求当事人必须全都到庭参加的案件,或者要求当事人都到庭参加诉讼,但没到庭的一方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 2、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以及原告
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在法律上是没有严格规定的。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两者是不一样的,没收程序主要面向的是刑事案件。而缺席审判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
起诉离婚时一方缺席,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结果如下: 1、一方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经法院同意。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通常情况下缺席的不利后果是,如果原告缺席,则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如果被告缺席,
在债务纠纷中,当事人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官会认为缺席的人放弃了诉讼的相关权利。如果债务纠纷中的原告缺席了,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提起反诉,原告缺席的,法官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债务纠纷中的被告缺席了,诉讼照常进行,法官可以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