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著作权侵权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六十九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若仅仅以暗示的方式要求退出,而行为人没有退出的,不构成“拒”不退出,当然也就不构
1、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贩卖侵权复制品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具体标准为: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等。 2、《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
第六十九条[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侵占罪吉林省立案标准:数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的情形。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可知,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一、情节严重是指:(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占罪指的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2万元的侵占,即符合立案条件,应当追究侵占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