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罚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罚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罚

2020-09-14 66
普法内容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有没有组织导致?
    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有没有组织导致?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量刑规则: 1、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属于情节较轻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

    2020-05-12 125
  •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怎么处罚,法律上如何认定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怎么处罚,法律上如何认定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属于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特别严重情节,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条第一、二款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

    2021-04-29 19
  • 什么是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什么是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倍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行为。

    2020-09-12 289
专业问答更多>>
  •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能上法院受理吗?

    法律分析 《刑法》中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犯此罪,致人死亡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11-25 15,340
  •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主要涉嫌什么罪

    组织、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欺骗他人、死亡的,应立案。本罪是结果犯,本罪的立案标准同时具备行为者实施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欺骗他人的两个条件。二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

    2021-10-10 15,340
  • 怎么认定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的行为

    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活动不受宪法、法律保护,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欺骗他人,使他人死亡,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本罪的成

    2021-10-09 15,340
  • 什么是假如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列入

    组织、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欺骗他人、死亡的,应立案。本罪是结果犯,本罪的立案标准同时具备行为者实施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欺骗他人的两个条件。二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

    2021-10-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会有什么处罚 01:03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会有什么处罚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三年以下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判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无证驾驶肇事致人死亡后还发生逃逸行为的,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判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无证驾驶肇事致人死亡的原因是因为其肇事后逃逸,那么此时会对犯罪

    987 15,340
  • 过失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01:19
    过失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需要坐牢。 其处罚办法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的特点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个为客观方面,即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该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

    2,364 15,340
  •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罚 01:15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罚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且对病人在得不到有

    1,63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