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可以导致合同撤销的原因都有什么
可以导致合同撤销的原因都有什么

可以导致合同撤销的原因都有什么

2024-06-11 1
普法内容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原因会导致可撤销婚姻?
    什么原因会导致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原因具体如下:因胁迫而结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进行隐瞒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021-10-07 68
  • 哪些原因会导致合同属于可撤销的
    哪些原因会导致合同属于可撤销的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

    2021-04-12 74
  • 导致合同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导致合同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导致合同可变更的法定原因: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其他。 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法定原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

    2021-04-12 140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原因导致合同可以变更或者可撤销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

    2022-06-26 15,340
  • 可撤销的合同有出于什么原因的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

    2022-10-15 15,340
  • 哪些原因导致缓刑撤销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023-08-15 15,340
  • 因误解导致的合同能撤销吗?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能撤销,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8-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因公司原因导致社保断缴的怎么处理 00:52
    因公司原因导致社保断缴的怎么处理

    因公司原因导致社保断缴的,那么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通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补缴更长时间,那么只可以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需要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且需要把缴

    10,666 15,340
  • 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吗 01:02
    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吗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416 15,340
  •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是什么 01:33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是什么

    委托合同,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所委托事情的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这两种。 一般原因,比如:委托的事情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已经不可能履行、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 特殊原因主要包含两种: 一种是因为一方

    742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