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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对国家法治建设具有指导性作用。 宪法的作用如下: 1、 确认和巩固作用。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一款有关国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由田汉和聂耳合作的这首歌作为国歌的地位,终于得到了中国宪法文本的
依法治国1999年3月15日写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
1954年宪法以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宪法,称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1954年3月23日,宪法草案初稿第五十条规定:(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或者自治省、中央直辖市;(2)省、自治区或者自治省分为自
宪法宣誓在我国2018年写入宪法。2018年2月24日,第10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第27条增加了一款,这个条款就是宪法宣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在国家拥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而制宪机关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宪法的共同纲领是1949年制定的。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