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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自首,亦称为主动投案,其含义为,犯罪单位在犯下刑事案件后,归案前夕,能够自主地向相关司法机构报告情况。由于犯罪单位并无自我表达之能力,故其主动投案只能依靠于代表该单位的自然人来完成。 2.自动投案的这一行为,理应源于单位的真实意志。
单位不能成为自首的主体,因为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的自然人才作为自首的主体。因此犯罪单位不能成为自首主体。 自首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1.主动投案,即犯罪单位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主动向有关机关报案。 2.主动投案的行为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志。
单位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但单位自首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主动投案,即犯罪单位在犯罪后、归案前,主动向有关机关报案。因为犯罪单位本身不能投案,犯罪单位主动投案只能由代表单位的自然人进行; 2、主动投案必须出于单位意志,单位意志是指犯罪单位集
自首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自愿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接受审判的行为。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
单位也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单位也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单位也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可以得知,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也就是说,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不能够成为单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
单位让自己去办工资卡是合法的。工资卡和一般卡的区别: 1、一般银行卡:是针对个人用户储蓄而发放的,应由个人申请,每年应收取年费; 2、工资卡是针对单位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而发放的,一为财务划帐方便、二为减少现金流通,一般由单位申请,银行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