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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不算是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但是,如果申请人提起的仲裁申请不符合仲裁条件,仲裁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进行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申请
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应先行协商处理,或由所在单位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须提供的材料:1、.被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劳动仲裁委员会有自己的受案范围,不在受案范围的当然不予受理了,因为没有职权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
根据你叙述的事实,可以说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借款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在单位里的借款与劳动报酬虽然可以抵消,但在法律上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不能混为一谈
【】第二十九条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办理,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应由单位提供不胜任的证据,如能证明“不胜任”,那么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
仲裁后可以起诉劳动争议。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委员会5日内未受理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2、不受理劳动仲裁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仲裁裁决作出后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