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2023-05-09 13
普法内容
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1、铁路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委托认证机构进行铁路产品认证,并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2、 认证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认证规则受理认证委托、开展铁路产品认证; 3、认证机构对符合认证要求的铁路产品,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铁路产品,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对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4、认证机构应按照认证规则规定的方式和频次,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有效的获证后监督,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对于不能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形对认证证书作出暂停、注销、撤销处理,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并向社会公布; 5、 认证机构应当公开认证规则、收费标准、认证结果等相关信息; 6、 认证机构不得从事铁路产品认证咨询和铁路产品开发、销售工作。 认证结果采信: 1、国家铁路局、市场监管总局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应用单位采信和使用获得认证的铁路产品,服务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 2、各级铁路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铁路产品认证工作,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综上所述,铁路产品认证属于自愿性产品认证。铁路产品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铁路局发布。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 认证机构应当根据其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情况,在认证证书上注明年度检查有效状态及查询网址和电话。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办法
    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办法

    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办法如下: 1、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2、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

    2023-06-10 17
  •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2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2020-02-27 466
  • 2023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管理办法
    2023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管理,充分发挥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在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质量安全上的基础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以

    2024-05-28 9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01:04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是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

    3,697 15,340
  • 许可证管理办法 01:11
    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4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

    2,746 15,340
  •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01:16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是根据不同工种依照出勤情况进行发放的; 2、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等。 相关法律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

    3,862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