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2021-11-09 17
普法内容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 1、拘束力。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 2、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3、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4、公定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行为的效力跟民事行为的效力一样吗??
    行政行为的效力跟民事行为的效力一样吗??

    效力不一样,你具体叙述下案情吧。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2024-06-21 19
  • 什么是违法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什么是违法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违法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应当从行政行为合法要件上存在的瑕疵来分析,既然违法行政行为是在合法要件上存在瑕疵的行政行为与此相应其法律效力也应

    2020-02-22 321
  • 论行政行为的效力及其变动
    论行政行为的效力及其变动

    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

    2020-08-31 383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区分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具体行政行为的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1。公认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设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会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2、确定性: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变更: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非法定程

    2021-11-12 15,340
  • 2022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 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 2、执行力,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

    2022-12-08 15,340
  • 什么是行政的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1。公认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设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会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2、确定性: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变更: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

    2021-11-11 15,340
  • 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是什么,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什么

    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是:1.在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2、内容:3、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效力: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

    2022-03-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内容 00:59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8,829 15,340
  •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01:03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体有下面几个特征: 第一,从属法律性。指的是不论哪个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及法定程序; 第二,裁量性。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根据相对人的具体行为,进行自由裁量; 第三,单

    7,321 15,340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00:49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

    583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