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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符合特定条件,可以被视为工伤,这是依据我国原劳动部于1996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所作出的判断。该试行办法详细明确了构成工伤所需满足的基本要素,即必须源于职业活动引发的损伤。凡是基于工作因素导致的损害,无疑均属于
公司聚餐期间出现受伤的情况的并不能视为是工伤的。通常来说,员工如果是在工作的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了,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但是在公司聚餐的情况下受伤一般是不会算作工伤的情况的。
1、下班后,未按照正常路线回家,而是去别处进行聚餐的,被撞后,不算工伤,如果是公司组织的聚餐,是否算工伤,应当看该聚餐是否属于工作的延伸部分,属于的算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
午餐时间摔伤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工伤的时认定一般是在上班的时间,上班的时间,因工作的原因而受到的伤才能认定,如果是属于意外,那么这笔医疗费用就会由各人来进行承担。
公司聚餐酒后摔伤不算工伤。因为公司聚餐,不算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也不算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所以公司聚餐酒后摔
上班途中开车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属于工伤。 在认定职工上班路上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四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本人无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 4,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 此外,上
在厂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而言,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的核心要素有三个,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和工作原因。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