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防范的风险有: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身份要求不得超过50人;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出资。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 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公司,以人的聚集形成资本聚集,因此它的决策以投资人共同决策为主。如果股东太多就不利于公司决策,失去有限公司的决策科学性。所以规定不超过50人。
出资设立公司的协议可以按如下方式解除: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出现约定的解散事由时解除; 3、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指定公司章程,否则无法申请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
以下简称公司系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见附件清单)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
如果股东想要出资,可以采用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是,已经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要除外。出资的是非货币的财产,则要进行评估作价并核实,高估或低估作价都是不可以的。法律对评估作价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的出资方式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其经营行为决定,例如经营过程中发生负债的,应当承担债务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对消费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犯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