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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责令停止拆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程序有: 1、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2、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3、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国务院房地
国家对拆迁补贴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对补贴金额是根据房屋价值、乔迁安置花费及因征收导致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第十七条限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
校车归教育局和公安机关交通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督促管理、严格考核校车资格,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对从事与学校无关的运输业务的,对指出的问题拒不整改,驾驶人、经营人等不参加安全教育,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校车资格,收回校车标牌。设立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