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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是必须把户口迁到婆家。结婚之后把女方的名字加到自己婆家,这只是一个风俗,国家政策没有说一定要这样做。 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需要双方提供着相应的户口本,其实这只是必要的办理材料罢了,并不会对户口所在的户籍地进行调整。结婚后不迁户口也不会
主要流程有: 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4、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
带上当事人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他迁移资料(如结婚证(夫妻投靠)、房产证(购房入户))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2、当事人离婚后,在户口所在
迁移户口和改名字,是无关的: 1、当事人在户口迁移之前办理改名的:需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用人单位等,出具同意当事人改名的书面证明才能办理; 2、当事人在户口迁移之后办理改名的:需要户口迁入地的
嫁外地离婚的,户口可以通过投靠的方式迁回娘家。离婚以后,女方选择将户口迁回娘家的,应当先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出登记,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后,情况属实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出具迁移证件,拿到迁出证后,女方再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
离婚了女方户口还能迁回娘家。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需要迁户口的,可以拿着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到迁出地派出所,或者迁入地派出所,分别进行申请迁入或者迁出,在拿到《准迁证》后办理迁出手续。需要携带以下的四种材料: 1、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婚迁户口男方到女方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1、迁移户口的一方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且把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申请方还需要带着男方户口本,男女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户籍证明、男方的村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