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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符合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具体原因如下: 1、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2、如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还会
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是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对外确认依据是工商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得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是出资。股东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继承人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资格,可以由公司对继承纠纷涉及的股权进行作价补偿。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无须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便可继承被继承人的地位
最近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作出了最新的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
根据我国公司的原则规定,股东资格的取得可以概括为创设取得和继受取得,即原始取得和非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三种途径: (1)投资人因设立公司签署认缴投资协议即可取得公司设立后的股东资格 (2)投
1、股东确认资格纠纷定义: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2、确认股东资格一般原则: 确认股东资格的一般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拟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 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利参加或者指定委托人作为代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据股份比例或者其他的约定,行使自己的议事和表决权; 3、选举权,公司的股东有权被选举和选举为董事会或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