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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其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难以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
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时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为例,离婚后,女方不按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交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在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法院会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
首先,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其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
变更户口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离婚为例,离婚后,女方不按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
离婚后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的处理办法如下: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
首先,法院是不处理有关“迁户”等户口问题的,与户口有关的全部问题,统一由派出所的户籍科解决、处理。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自己的户口迁入男方户口簿的,在离婚时,可以选择迁出,符合当地派出所规定的,可以选择分户或单独制作户口簿。需要提供
离婚女方户口迁回娘家,手续如下:1、首先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迁移证需要身份证、落户户主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2、父母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写出申请;3、要携带本人和父母两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