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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国外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继承国内的房产的手续。首先应对遗产进行继承公证,然后再向到房屋管理办理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查之后情况属实的,可以依法办理继承过户登记。
女儿在国外继承国内房产的方式:被继承人死亡后,根据相应的继承顺位,确认子女、配偶、父母的房产继承份额,并及时作出继承的表示。该房屋的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无需再进行登记转移,但经过登记的房产,才可以进行转让。
子女一般是可以继承父亲在国外的遗产的。但父亲立有遗嘱排除其继承的除外。可以继承的遗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合法财产。
如果儿媳与儿子结婚之时,房子已购,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此时儿媳无权继承,孙子与老奶奶俩个人继承。现在孙子一直不出现,老奶奶走公证继承难,可以到法院起诉继承。 但起诉,对方不到庭,也不委托律师到庭,如果
离婚在国外的孩子有继承权,子女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能。死者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死者的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女儿是否在国外,都不影响其继承权。《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国外的子女能继承父母在中国的遗产。外国人可以继承国内房产,只要该房产系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司法实践中,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在外国的话,受诉的国内法院难以直接分割。同时,我国先行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在离婚案件中,国内法院能不能直接分割位于海外的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因此,建议当事人采取向国外法院另行起诉的方式,分割在海外的财产。具体理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但双方财产在国内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上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以及经证明无误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