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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发文,对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等几十家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价值需计缴所得税的问题没有提及。 实际上无需提及,一是因为到目前为此,税法对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需作为计税所得额计缴所得税的规定没有变化,所以,在涉及相关税务问题时,仍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缴所得税;二是因为将接受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所得税本身是不能的所得税前扣除的。因此,利润总额填列的是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而不是净利润。已经缴纳的所得税额,通过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已经预缴税额予以抵减,不从利润总额中减除。例
接受捐赠收入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接受捐赠收入属于企业通过接受赠与的方式取得的收入,应当计入收入总额,但是,对于以下的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XX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通过红十字会捐赠不可以全额扣除。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为: 1、子女教育一般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人作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各按50%进行扣除。 2、属于继续教育学历的,按每月400元进行定额扣除;如果是职业资格教育的,在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