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承包工人工伤一般谁负责?
承包工人工伤一般谁负责?

承包工人工伤一般谁负责?

2020-11-15 515
普法内容
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直接要求用工单位、个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认定属于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工牌、工作证证明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就会遇到障碍。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由雇主按照普通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全事故中,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分包的单位个人没有用工、安全生产资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人受伤包工头和老板谁负责,包工头和包工头谁负责
    工人受伤包工头和老板谁负责,包工头和包工头谁负责

    工人受伤了,应当由包工头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房主作为定作人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工人与包工头之间属于雇佣关系,而包工头与房主之间属于承揽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

    2024-05-30 28
  • 包工头承包工程,工人出意外谁负责
    包工头承包工程,工人出意外谁负责

    承包工程出现了事故,比如有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受伤或是死亡了,工程有倒塌等等的情况,对于承包人来说都承担着比较大的责任,也会因为这些问题而心力交瘁。那么,承包工程出现事故如何认定责任?法律咨询:包工头承包工程出意外谁负责?我建筑房子,包工头承包

    2024-06-06 17
  •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谁负责工伤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谁负责工伤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负责工伤应由合同约定承担,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总包要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

    2021-11-23 28
专业问答更多>>
  • 工人受伤包工头和老板谁负责,包工头和包工头谁负责

    工人受伤了,应当由包工头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房主作为定作人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工人与包工头之间属于雇佣关系,而包工头与房主之间属于承揽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08-09 15,340
  • 2人包工不包料工伤谁负责

    包工包料没主体资格,出了事故,雇主和包工头一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

    2023-02-28 15,340
  • 谁来负责承包合同是工伤

    承包合同中的劳动者受工伤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

    2022-07-12 15,340
  •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谁负责工伤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负责工伤应由合同约定承担,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总包要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

    2024-03-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小区电梯事故伤人谁负责 01:19
    小区电梯事故伤人谁负责

    小区的电梯属于特种设备,行为人在乘坐小区电梯时,出现意外事故受伤的,由负责管理特种设备的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管理特种设备人员对电梯这种特种设备的运行和管理承担责任。管理特种设备人员可以是两类人: 1、物业服务单位

    2,048 15,340
  • 工人违章要承担工伤部分责任 01:16
    工人违章要承担工伤部分责任

    工人违章要承担工伤部分责任。具体如下:首先要看企业是否为员工参保,如果没有参保的话,所有工伤待遇支付将全由企业承担。如果参保的话: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员工与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相关法

    2,627 15,340
  • 口头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01:01
    口头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口头承揽人受伤,一般会让承揽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定作人对其自身损害无需承担责任,定作人不需要赔偿其损失。 但是如果承揽人的损失是因为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而造成的,那么定作人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1,693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