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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车房都在女方名下离婚的分割: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跟登记的名字无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绩效;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本身是个人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
房屋如果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需要明确离婚的原因、一方是否有过错、房产购买时间、各方出资的等多方面情况,综合分析才能做出相对正确判断
这个问题很复杂,不能轻易断定,婚前购买是否是全款购买,房子落户在谁的名下,婚姻期间是否共同还贷,需要综合进行判断。通常,如果婚前全购买并落户在购买人的名下,那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多谢上面各位朋友帮忙,我已采纳了你们的意见,跟前夫细谈了一次。 他基本承认了他的错误行为,并且说除这10万房贷外,他在2003年还有10万信用贷款(双公务员担保),也未还上(我差点晕倒),但肯求看在女
1.我家面临拆迁,但目前还没有启动拆迁,她和孩子户口均不在我家,如果拆迁,她和孩子可以主张哪些拆迁利益如果在拆迁前完成离婚,是不是拆迁利益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答:如果拆迁,她和孩子是否有利益要看拆迁方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于
现在离婚女方能够分得的财产,需要看具体案件中双方存在哪些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如果双方有共同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争取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如果双方有共同所有的动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也可以请求分割能够进行实物分割的动产。例如: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受诉法院只会分割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因为小产权房的当事人,对该套房屋并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利。而离婚时,人民法院只能对所有权并不存在争议、同时合法合规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