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返还定金对房产有什么影响?
返还定金对房产有什么影响?

返还定金对房产有什么影响?

2021-04-13 122
普法内容
房屋买卖中返还定金的情形有: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没有产权的房子对买房者有什么影响
    没有产权的房子对买房者有什么影响

    影响太大了。建议慎重购买。

    2024-07-06 25
  • 没有房产证对以后买房都有什么影响
    没有房产证对以后买房都有什么影响

    (一)无产权证房屋不太容易办理物权变动手续,存在交易风险。 (二)房屋拆迁时,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无法获得如同有产权证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 (三)如果无产权证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强行拆除。 (四)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行使房屋权

    2021-03-10 777
  • 定金返还,有什么规定
    定金返还,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

    2024-06-09 16
专业问答更多>>
  • 继承经适房房产对房产有什么影响

    继承房产不一定影响经济适用房资格。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

    2022-06-04 15,340
  • 法律对于返还定金有什么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

    2022-11-12 15,340
  • 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工程有什么影响

    房产税对房地产交易没有影响,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对已经拥有的房产征税,现有的房地产交易税是流转税,只针对房产发生交易而征税,两者并不直接关系。大部分世界主要经济体对房屋征收房产税。征收房地产税主要有三

    2021-10-26 15,340
  • 离婚时返还嫁妆有什么影响吗

    离婚时返还嫁妆是合理的,但是要符合嫁妆返还的法定要求。法律规定,如果嫁妆是女方在婚前获得的,那么依法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其有权要求男方在离婚后返还嫁妆。女方如果是在婚后才获得的嫁妆,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嫁

    2023-02-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注册资本金额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01:07
    注册资本金额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股东在申请注册公司的时候,需要明确认缴出资额。注册资本也叫做法定资本。首先注册公司的费用是按照资金的多少的百分比来计算的,所以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大,那么注册的手续费也就相对高一些。第二是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也就越多,因为公

    3,756 15,340
  • 公司申请破产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00:55
    公司申请破产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破产一般不会对法定代表人造成直接的影响,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但是法定代表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

    4,361 15,340
  • 领取失业金对公司有影响吗 00:56
    领取失业金对公司有影响吗

    领取失业金对公司没有影响。每月公司都需要按照每个员工本年度固定的社保基数进行缴纳,失业保险也包含在其中。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是不可以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可以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15,104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