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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的停车位详细的的归属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
业主、开发商或政府有权拥有小区内的车库。所有权的分配可经双方协商后形成买卖、赠与或租赁协议。地下车库作为建筑附属品,其地位如同街道设施和服务设备,须随主体建筑物销售或转让而同时完成相应的权益变更。
小区车位划分属于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共有道路上的小区停车位,属于所有业主。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停车场的归属
关于小区内车位的所有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首先,对于地面停车位的归属,可以分为两种分类方式,即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以供汽车停放的车位。 针对地下停车位,
生活水平提高了,许多家庭有了房有了车,本应该没有什么可烦恼的了,可却还要为车位而伤脑筋。因小区内车库车位紧张,使得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究竟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哪一方,物权法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可以向业主出售车位、车库。即开发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处分停车位,应当以其享有车位所有权为前提。
1、如果位于小区内的该条道路是市政道路,其产权当然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开发商设立停车位必须取得政府的授权与批准。 2、如果该条道路是小区的公共道路,则由于该道路用地属于小区宗地的一部分,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
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属于员工。社会保险是五险,工伤、生育、医疗、养老和失业,有的是用人单位缴纳,大部分双方共同来承担。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只有8%的是员工工资里扣,用人单位的是由用人单位自己来承担的,但是员工自己缴纳的8%,是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为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居民住宅小区的业主拥有合理使用的权利。 合理使用的标准有:一是目的不是为了赚钱;二是为了专有部分能够更好地利用,增加专有部分的舒适度、安全,又保护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