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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是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双方对房产按份共有;双方共同出资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
根据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较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分配。
一、夫妻离婚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这个回迁房的去向有2种可能: 1、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为是婆婆家的回迁房,必须要有动迁、回迁、投资代建的合同书作为证明,所以儿媳妇没有权利分得房子价值财产; 2、这个回迁房属于男方父母的赠与给婚后的
一方将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这个是视为对该方的赠与,此时房产从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分配。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父母的意思表示,应以赠与发生时为准,实践中存在离婚诉讼中,一方父母当庭表示系对其子女赠与的情形,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贈与时有明确意思表示
个人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如何分配,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以及一方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都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离婚以后,这套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因为市场的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就应该属于“自然的
再婚女方提出离婚,判断离婚之后房产权利的归属要考虑以下因素。房产购买于婚前还是婚后;房产登记与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父母是否出资。不同的情况,就会产生不同的权属认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