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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还贷,房屋仍然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等,房屋因此而增值,根据民法的“添付”理论,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离婚房贷共同还贷的分割是:尚未还清的部分由双方共同承担,有协商约定的,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的,银行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如果是双方的,离婚以后平均分割。
贷款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分配: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001年,刘新经朋友介绍结识了马玉,双方恋爱不久就产生了结婚的念头。为了准备婚房,刘新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刘新拿到了房产证,产权人是他个人。2002年年初,刘新与马玉喜结良缘。婚后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该如何分?这个问题上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最高院有一个解释指导大家说可以考虑,按照他的升值率来计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增值看,各地方实际上掌握的标准不一样,拿我们北京地区来说北京高院有一个计算标准他是把本金的增值放了一个
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登记一方可以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
离婚后双方一起按揭的房子,分配需视情况而定。 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财产买房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一起还贷,这种情况的房子属于一方自己的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但一起还贷的一方可以让对方返还还贷的钱。房屋升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