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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成都护照办理点在各区公安分局。 地址及受理时间如下: (1)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天府广场四川省科技馆西侧);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7:00; (2)青羊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
1、起诉人不在本地在外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人在异地,只是暂时性的,异地不是经常居住地时,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3、如果被告在异地属于经常居住地,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1、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 2、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
我是李律师,针对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无法联系对方等情况的,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可以一并解决孩子抚养(一个小孩的,未满两周岁,一般归女方,具体需结合抚养条件和能力;两个小孩的,一般一人一个
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
一般在离婚诉讼案件中,首先要的注意的是诉讼管辖的问题,即一方当事人应该向何地的法院起诉的问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的,离婚诉讼则由另一方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住所地即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常住地
不可以在手机上起诉离婚,当事人需要去法院起诉。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
感情不和想离婚,起诉的规定如下: 1、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方需要准备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据材料。涉及到家庭暴力的,提交医院的就医证明材料,证人证言等等。例如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提供有关判决书。涉及到有重婚行为的,应当提交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