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具备下列要件的,能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1、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是违法向吸毒者等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提供鸦片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刑法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控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药品的人提供国家控制的能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一般处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提供鸦片
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标准为: 1、非法持有苯丙胺类兴奋剂20克以上未满100克; 2、非法持有大麻油1000克以上不满5000克,大麻脂2000克以上不满十千克的,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未满一百五十千克; 3、非法持有可卡因10克以上未满
非法经营危险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违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
单位或行为人违反我国保护水产资源的规定,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或使用禁用捕捞工具、方法的,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重量达500公斤以上、或者水产品价值达5000元以上的,或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