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规定确认协议无效后补偿会变少吗
民法典规定确认协议无效后补偿会变少吗

民法典规定确认协议无效后补偿会变少吗

2024-07-09 7
普法内容
不会的。由于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而你因为准备履行合同遭受了损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般情况下,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法院应尽可能使行政协议得到继续履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法典规定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无效适用什么案由
    民法典规定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无效适用什么案由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法确认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二)侵害国家利益; (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2024-07-03 15
  • 民法典规定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机构
    民法典规定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机构

    我国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这说明,我国规定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确认机构是仲裁委员会和

    2024-06-21 21
  • 民法典规定收养无效如何确认
    民法典规定收养无效如何确认

    收养无效的确认,可依诉讼程序,也可依行政程序。依诉讼程序确认收养无效的,由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确认收养无效。 依行政程序确认收养无效,是由收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在登记时弄虚作假,

    2024-06-20 14
专业问答更多>>
  • 民法典规定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话会怎么样呢?求解答

    如果不是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除有关正式部门(基层司法所或公证部门)的以外一般都不发生可以申请法律执行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一般在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生

    2024-08-30 15,340
  • 民法典规定确认遗嘱无效有无诉讼时效

    有。确认遗嘱无效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

    2022-06-13 15,340
  • 民法典什么样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022-11-12 15,340
  • 民法典规定确认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无效,哪些属于无效条款呢?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

    2023-07-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法达成补偿协议会有哪些后果 01:08
    无法达成补偿协议会有哪些后果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时间内,没有对补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需要注意把补偿

    771 15,340
  • 民法典结婚后房产加名无效吗 01:13
    民法典结婚后房产加名无效吗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结婚后房产加名的行为不一定无效。具体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1、如果是一方个人的房产,结婚之后为对方加上名字的话,这时候房子在双方名下,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是对对方的赠与行为。因此,一方的个人房产将会因为加名行为

    4,883 15,340
  • 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00:51
    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安置补偿协议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94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