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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道如何反驳竞业禁止仲裁申请,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1.竞业禁止合同的概念:竞业禁止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由于它所限制的是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故它与一般的合同有本质上的不同。竞业禁止合同又叫“不竞争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签
竞业禁止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的合同。 竞业禁止合同的内容包括竞业禁止的范围、竞业禁止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等。
解除劳动合同后,禁业竞止协议也可能具有法律效力,竞业限制条款与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不一定一致。 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影响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效力,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仍应当按照协
【合同解除终止】竞业禁止协议中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涵盖了所有的方式,其中包括公司解雇员工这种情况。当然在协议中写明也是可以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1、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禁业竞止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2、劳动者需要遵守约定,不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
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 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
竞业禁止,又可以称为“竞业限制”、“竞业回避”或者“竞业避让”;一般是针对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例如董事长、经理等等不得在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就职的公司同类型的相关业务。 在合同法中,竞业禁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最大区别在于,合同终止包含其他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及法定的情形,而合同解除只是合同终止的其中一种情形。换句话说,合同终止是上位概念,包含其他特殊的情形;而合同解除只是下位概念。当事人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合同,也可以通
辞退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具体就是指劳动合同的解除。首先需要明确,劳动合同终止就包括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因此二者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相反,劳动合同的解除在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概念范围之内。其次,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就是指劳动者出现了法定过错的情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