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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连市西岗区户口(非集体户),老公是开发区集体户口,请问我们应该到哪个区办理手续? 如果是任一方都可以,那么是不是需要其他一方提供书面的未婚证明?我们在开发区买了房子,(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能否将我们的户口归在一起,也就是说把我的户口迁到
单位集体户口办理程序: 1、持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再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同时注销户口,然后回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2、自己单位必须给
集体户口对登记结婚没有影响。结婚的条件是: 1、只要男方年满22岁,男女双方都会自愿结婚; 2、女方年满20岁时,双方均无配偶; 3、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 4、无医学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5、符合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男女双方可以
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市民,只能把集体户口中填写自己户口那一页进行复印,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后,就可以正常领结婚证如果不能复印自己的集体户口,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一张“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带身份
集体户口领取结婚证的具体程序,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集体户口一般包括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即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需要注意,如果男女双方是复婚,且上一次离婚时是
去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通常来说,两个中国人去民政局办结婚手续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这是必须要有的,而且是原件,但有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家长不同意这段婚史,把户口本扣下来那怎么办呢?那么只能您到户籍地的派出所拿你身份证去开一个证明,这样
一方或双方是集体户口的,登记结婚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还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部分地区要求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