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签合同的那一天就负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印花税的计算是按整本合同总应收租金计算的,税率为千分之一,算到元,元以下要进位! 我想很多人都会认为,万一中途解约,那么不就多交印花税了? 这个答案其实很明确、但有争议;印花税暂行调例实施细则有提到,
不需要。 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2、《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
1、土地租赁合同、经营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的征收范围。 2、出租土地的合同、景点经营权转让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因此,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1、土地租赁合同、经营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的征收范围。 2、出租土地的合同、景点经营权转让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租赁合同是属于财产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为应纳税凭证。税率是1‰。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按照1‰的比例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就表示完成了纳税义务。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乘以适用税率;应纳
印花税申报缴纳的流程如下: 1、打开地税系统,点击用户密码方式登陆; 2、点击“申报缴纳”; 3、点击“非核定税种申报”后面的“申报”; 4、征收项目选“印花税”; 5、征收品目选择“购销合同”,再点击“填写申报表”; 6、在“收入总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