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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责任是否可以约定的

连带保证责任是否可以约定的

2024-04-14 13
普法内容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倘若约定保证人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连带责任的,则被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这种情况下,若主合同所规定的债务到期时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债务职责,或者选择向保证人提出请求,由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n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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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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