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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股权只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都可以质押的。股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股东质押股权的,应当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股东不投资不享有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因为出资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由于我国实行认缴制,所以只要承诺认缴,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就享有股东资格。
不能,股东会的职权只能由股东会行使,有些事项时必须由股东会作决定才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股东会的职权授权行使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对于未上市的自己办或委托制证公司办就是了,有的地方工商局制作了范本买也可以。现实生活中非不是必须办股权证的,完全可以用出资证明书、名册、来替代。
股东死亡家属放弃股权,如果股东所在公司的章程对此有规定的,依据章程规定处理。章程无具体规定的,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对该部分股份依法进行认购或转让。 具体为,首先可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所占
股权不仅仅是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权利可以自己放弃,而义务是不能放弃的。所以,你们公司的股东的这一说法是不对的。 而且,股东负有同业禁止的义务,他想自己出去单干,做和你们公司一样的产品,这是法律明文禁止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
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的重要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换句话说,并不是过半数股东通过,就能通过股东会的决议。这主要是因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
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原则上不可以撤销,但如果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则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情形如下: 1、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证明,因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