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犯罪集团主犯的认定: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由于在盗窃罪中,一般不存在聚众犯罪问题,因而,盗窃犯罪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 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 2、在盗窃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 共同盗窃犯罪中的主犯,除了盗窃集团中的首
缓刑首先是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累犯;但对共同犯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犯是否判处缓刑,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对累犯不判缓刑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被告人所起作用、案件的社会影响性程度等因素,如果没有自首
《刑法》第25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26条的第一款:【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26条第四款:对于第三款规定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主犯的
团伙盗窃罪主犯从犯是怎样区分的,具体如下: 1、盗窃犯罪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 (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是组织、领导盗窃集团进行盗窃犯罪活动为首者,即盗窃集团中组织者领导者中的为首分子。
对于涉黑集团所实施的经济犯罪怎么判刑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涉黑集团所实施的经济犯罪行为有所不同,其所触犯的罪名不相同,由此所判的刑罚也不一样。例如,如果涉黑集团实施的是集资诈骗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可以得知,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也就是说,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不能够成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