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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还是离婚后父母均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无能力抚养孩子的父母可将孩子送养给具备收养条件的收养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
离异不能主动放弃探望权。 探望权是父亲或母亲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独特权利,是一种延伸的亲权,不能自由处分,更不能放弃。 探望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从这个角度来看,放弃探望权意味着没
离婚夫妻双方协议放弃子女探望权是不可行的,因为离婚后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不可以放弃,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的父母不可以协商放弃子女探望权。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能由离婚双方自行处分,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
离婚时,放弃抚养权意味着孩子由对方抚养,自己支付抚养费。但如果有如下情形,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未成年子女的话,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都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但是只有一方享有抚养权,能直接抚养子女。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法律规
只要双方还没有离婚,妈妈就不能够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很多的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会写下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等承诺或者声明。这种承诺声明都是无效的,与法律规定相悖。因为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够被剥夺,但是也不能够随意的放弃。当然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前写的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协议或者声明都是无效的。只要是父母,对子女就有抚养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孩子的成长也当然需要物质的支撑,因此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