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般不可以退。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1、男方没有给彩礼,不属于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所以没给彩礼不需要向女方赔偿。 2、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存续期间只有一个月,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的,则可以退还彩礼。法律规定,结婚后退还彩礼的条件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确未共同生活、一方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结婚一个月离婚的,可以退
如果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则彩礼应该退还;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了的,则彩礼可以退还部分,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消耗掉的部分不用退还,也不需要对这部分彩礼进行补偿。
如果结婚一个月后办理离婚手续是不可以要回彩礼的,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是没有一起生活的情况也是将彩礼索要回来的,一般情况下判断彩礼和嫁妆的所属权会根据一方给予的时间来确定的,在婚姻登记后给予
聘礼能否退还,需要联盟聘礼的性质、数额、用途等情况综合考虑。有下列三种情形,能够要求返还: (一)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两方解决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有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
1、符合法定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退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话,同时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就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共同生活,也就是双方只是名义上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离婚要不要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彩礼应当退还: 1、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果双方最终未结婚,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最终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的因素,进行综合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