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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余某某,男,汉族,1978年11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3210021978111*****,住江苏省仪征市月塘乡兴月路。 被上诉人: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昆山市前进西路69号。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局长)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
法律分析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的界定如下:不予起诉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免于起诉主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工伤认定书上的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诉讼。建议请律师协助诉讼。律师可协助工伤证据的收集。工伤相关证据除自身伤情、医疗相关证明外,工作环境和证人证言也是提取证据的重点。首先明确诉讼对象是谁,另外,因单位原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的,或者属于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的,可以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当中,需要写清楚,这个工伤认定申请的一些具体的情况,比如说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地点等等,其次就是将不予受理的理由需要写清楚,比如是,不属于工伤认定的受理范围等等。
职工完成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完成工伤鉴定后再确定赔偿数额。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就工伤赔偿费用达成一致协议,如果无法达成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赔偿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及时赔偿或者拒绝赔偿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
工伤认定书可以自己拿。也可以让工伤员工单位领取。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