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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请求减少中止给付抚养费的情况: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
终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有: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3.给付
抚养费可以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父母丧失抚养能力,确实不能继续支付抚养费; 2、儿童成年或者能独立生活。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仍在学校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主观原因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3、16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
子女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情况: 1、对方曾经有过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而对方也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证明对方有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支付抚养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这个形式最容易保留证据),如果按月支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犯罪服刑,无法支付的; 3、养育孩子再婚的配偶想养育的。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终止探视权。对于抚养费负担,一方不承担履行的义务,可以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先予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
抚养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可剥夺抚养权: 1、抚养人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导致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 2、将未成年人放于无人看管和照顾的情况下,导致未成年人可能面临死亡、或严重危险的,经教育后不改正的; 3、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