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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的人和房子的所有权没有关系。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户口本是户籍的证明,与产权归属无关。
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户口本只是人口管理的证明,他迁入户口并不能改变任何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分家产,亦即所谓的继承。继承是遗嘱优先,兼顾法定。 所以,与户口有没有关系分三个情况: 1、有无遗嘱。 2、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下,子女是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有权对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的,子女包括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
1、有关系的:当事人迁移户口后,要换领身份证的,应该向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换领,不能向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换领; 2、但是迁移户口本身,对身份证的使用效力,是不会有影响的,只要该身份证还在
户口、产权、居住权没有必然的联系。1、一般情况下,户口在房子里,人也会在该房子里住。2、但是,有很多情况,特别是上海,有许多空挂户口的现象,即:户口在房子里,人根本就不在该房子里住。4、而有很多情况,
户口本关系有:户口本与户主关系包括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户口本分为《常住人口登记簿》和《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簿》是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
同居关系不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但是存在一项例外。 就是如果同居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这时候同居关系的一方就可以适当分到少量财产。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同居关系既不是违法关系,也不是法律严格保护的关系。只有经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在农村进行房屋拆迁时,也就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时,征收方会按照房屋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面积,结合实际的占地面积,来计算具体的征收补偿金额。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是要根据房屋的具体面积,而不是根据户口来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