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虚假出资有以下法律后果: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作虚假陈述所应当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包括有: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责任等。
出资瑕疵的责任:一是出资瑕疵股东向已如章程规定出资的股东承担的是违约责任;二是公司债权人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要求出资瑕疵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1、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 2、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作虚假陈述所应当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包括有: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责任等。
实务中,股东出资不实及抽逃出资的问题比较严重,该问题的存在,不仅侵害公司利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同时还存在对公司债权人的欺诈,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除规定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缴其差额外,与此事密切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分为以下三种: 一、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为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出资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虚假出资责任。主要应承担以下4民事
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一种民事责任:因为转包而产生的拖欠材料费、租赁费、农民工薪水等等费用,转包人自己或和实际的施工人一起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转包而出现的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转包人要和实际施工人,就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指的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是没有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是在公司成立以后抽逃其出资,且数额较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其中,虚假出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