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破产重整的管理人由哪些人担任
破产重整的管理人由哪些人担任

破产重整的管理人由哪些人担任

2024-04-29 17
普法内容
1.在诸如日本、西班牙、法国以及比利时等国家,法院通常会指派一名破产管理人来处理潜在的破产案件。同样地,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体系也采取了这一指定方式。在此过程中,法院有权利自由决定选择哪一位合适的人选担任破产管理人,而债权人大会通常不会对此进行干预。 如果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所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这种方式的优势非常显著,因为它能够迅速产生破产管理人,从而提高整个破产程序的效率。 其主要的缺点则是无法充分体现债权人的集体意志。 2.另一种常见的指定方式是由债权人选举产生破产管理人,这一方式在美国、瑞士和加拿大等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在这些国家,当破产宣告生效之后,债权人会议将负责选举出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管理人正式当选之前或者在债权人会议未能选出破产管理人的情况下,法院将任命一名临时破产管理人负责清算相关事宜。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破产法对于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基本要求,即“全面落实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自治精神”。 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在于可能导致效率低下,甚至可能出现债权人会议无法选出破产管理人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n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n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n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n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n(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n(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n(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n(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n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叫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什么叫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根据《破产法》第25条规定有以下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三)决定债务

    2024-06-09 20
  • 管理人在破产重整中的责任和义务
    管理人在破产重整中的责任和义务

    管理人在破产重整中的责任和义务有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

    2020-04-10 217
  • 破产重整后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破产重整后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破产重整后担保人还承担责任: 1、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后,对受偿不足的部分,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2、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的设有担保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终结前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可以生效法律文书

    2024-06-06 11
专业问答更多>>
  • 应该怎么解释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根据《破产法》第25条规定有以下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

    2024-09-22 15,340
  • 破产重整时,担保人还承担保证责任吗,破产企业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

    一、被保证人破产后保证人的责任1、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后,对受偿不足的部分,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2、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的设有保证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终结前被保证人被宣告破

    2022-03-06 15,340
  • 破产重整期间管理人的职权

    债权债务状况或重整受理前的行为进行调查的职权,因此与其他追讨财产的职权如追缴出资,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重整期间管理人的职权主要有三类,是管理人对重整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不宜均授权债务人行使:(1

    2022-03-15 15,340
  • 破产管理人可以由谁来担任,一般需要担任哪些职责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

    2023-05-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破产重整债权人咋办 01:16
    破产重整债权人咋办

    如果债务人破产重整,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手段尝试回收债权: 1、如果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追偿,或者通过实现担保物权来回收债权; 2、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实务中,哪个债权人先冻结、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该

    882 15,340
  • 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 01:16
    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

    破产重整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1、由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依法裁定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同时法院应当在裁定中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裁定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且依法进行公告。 3

    4,723 15,340
  •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01:31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1,803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