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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从理论上来讲虽然两者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都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但是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新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也把年终奖和年底双薪用不同的方法来纳税,可见这两者是不同的。 年底双薪,也就是所谓的第13个月工资,有关法律中没有明
年底双薪和年终奖是不同意思,是两个不同概念: 1、年底双薪发放的是工资,它的发放数额、发放时间都是确定的,年底双薪的决定因素是年底时员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应获得固定一笔收入。 2、而年终奖则是一种奖金,是对员工
1、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则年底双薪是年终奖。如果单位未规定为年终奖的,则年底双薪的性质是奖金,但不一定是年终奖,只是单位在年底对员工的特别奖励。 2、年终双薪是第13个月工资,有关法律中没有明
1、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则年底双薪是年终奖。如果单位未规定为年终奖的,则年底双薪的性质是奖金,但不一定是年终奖,只是单位在年底对员工的特别奖励。 2、年终双薪是第13个月工资,有关法律中没有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终双薪与年终奖的计税方式是不同的,年终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税;而年终奖则可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
年终奖不想要干满一年才有。年终奖是福利中的一种,不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终奖要由合同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即使有年终奖,也是按照入职月份占比来进行发放的。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年终奖是否发放,并未写入劳动法中,意思就是,并非企业必须给
合同一年的起始终止日期由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通常情况下,是合同签订的当天起到次年签订当天的前一天。双方也可以约定,签订当天生效后的另外一个履行起始时间到次年起始当天的前一天。 合同起始终止日期的定义有两种,即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合同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