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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主要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同时,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1、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之债不是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而无因管理并不是签订合同。 2、无因管理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它是法定之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在进行无因管理的时候,管理人往往会支出一些费用。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1、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合同; 2、违背诚实信用、显失公平的合同;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在遭受胁迫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 4、未经授权,以他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5、签定后又协商终止的合同; 6、被法
看具体情况而定。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提供帮助或服务部门为人们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应以无偿为原则,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
一、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作为无偿行为,立法者为赠与合同作出了特殊的制度安排。例如,赠与合同虽原则上为诺成合同,但在赠与物权利移转之前,除经公证或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之外,赠与人可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前任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以及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经营者对其所经营
在订立无偿保管合的时候,需要注意:在保管的这段时间内,因为保管人保管不善的原因,导致保管物损坏、灭失的,保管人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因为是免费保管的,只要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严重过失的,就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所以,要不要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和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就算成立。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一般是指,劳动
以假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属于合同纠纷,具体来说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以虚假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纠纷是指,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