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超过劳动起诉时效的两种类型
超过劳动起诉时效的两种类型

超过劳动起诉时效的两种类型

2024-06-14 20
普法内容
超过劳动诉讼时效的两种类型如下:一是由于劳动者不知道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应在60天内提起,当被告知劳动法规定的申诉时效为60天时,才知道;二是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工作后在计算缴费金额时发现原单位未为自己足额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社保费,再来提起仲裁已为时已晚。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程序。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拆迁赔偿的两种类型
    拆迁赔偿的两种类型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有下列三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也就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二、产权置换。 有两种置换方式: (一)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

    2020-09-05 29
  • 劳动维权投诉时效不能超过两年吗
    劳动维权投诉时效不能超过两年吗

    对,不能超过2年。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效不能超过两年,劳动仲裁不能超过一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

    2024-06-18 19
  • 有几种类型劳动合同
    有几种类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三、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说有明确起

    2023-02-23 255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起算有几种类型?

    1、一般时效和特殊时效,一般时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特殊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计算。

    2021-06-30 15,340
  • 违约金的两种类型

    【违约金】违约金的两种类型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

    2022-11-01 15,340
  • 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即

    ”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即“,是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中的一道法规题目,答案如下: 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

    2022-08-02 15,340
  • 谁知道劳动合同的种类和类型?

    劳动关系概念: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并不是所有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均由劳动法调整,有些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由其他法律调整。由劳动法调整

    2022-12-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商标侵权类型有几种 01:20
    商标侵权类型有几种

    商标侵权类型有6种,具体如下: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使用与其一样或相似的注册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几种商标侵权的形式:被控侵权的商标和注册商标一模一样,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使用的是同一种类等。 对侵犯

    1,262 15,340
  • 债务人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01:01
    债务人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是归于消灭。而是变为了自然之债,也就是债权人散失了胜诉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仍可以提起诉讼,只是债务人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若其主张诉讼

    1,098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01:12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有合同没有效力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两种类型。 具体表现: 没有经过同意,就撤回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通知等各项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对方的人身权、物权受到

    1,129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