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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
1、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2、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
一般情况下孙子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但是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前提下的孙子是有赡养义务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
一般情况下而言,子女应当作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人,但是当发生某种客观原因,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导致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
对于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两条: 1、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难的父母具有赡养的责任; 2、对于成年子女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没有履行该义务的,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除此之外,成年子
孙子不赡养爷爷是否犯法,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子女无力赡养老人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可以赡养的。如果不赡养可能犯法,构成遗弃罪。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
子女如果不赡养老人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分别是:1、可以请求当地的居民委员会等进行调解;2、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并强制执行子女给予老人相应的赡养费用;3、如果子女拒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嫌遗弃罪受到刑法的处罚。子女应当尊敬、爱护、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