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一)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
在出现以下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 1、原定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突发情况的。 但是仅仅有这些条件还是不够的,只有在另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
子女的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1、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还在学校就读的;3、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索要抚养费,可以向有关部门求助,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按照诉讼程序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一)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
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 (2
下列情况孩子由母亲抚养: 1.孩子还处于哺乳期的。 2.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3.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子女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父母,是属于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过户。根据法律规定,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并不是赠与而是买卖的话,那么在买卖的情况下,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涉及到的一笔税费就是契税,契税是
抚养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可剥夺抚养权: 1、抚养人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导致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 2、将未成年人放于无人看管和照顾的情况下,导致未成年人可能面临死亡、或严重危险的,经教育后不改正的; 3、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