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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法院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法院给出终审判决就不能再上诉了。我国实行案件的二审终结制度,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如果不服的,但是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起上诉,但是如果对于二审的结果也就是终审的结果不服的,就不能上诉了。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但申请人撤诉后没有正当理由的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破产裁定的上诉状是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能够提起上诉。如果认识该二审裁定错误的,可以提起申诉。
没有明白你的意思,因为种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即由检察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由当事人提出的自诉案件,当事人应该是不能也无权提出撤诉的。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驳回裁定不服的,可以进行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
若对于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拒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具体如下: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