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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有哪些情形可以不需要举证

民事诉讼法有哪些情形可以不需要举证

2020-07-28 212
普法内容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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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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