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重新鉴定的条件
重新鉴定的条件

重新鉴定的条件

2024-02-29 65
普法内容
只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应当准许重新鉴定,即: 1、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一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由于这是当事人单方委托所作的鉴定,可靠性差,所以法律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作了较宽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即应予准许。在这里“有证据足以反驳”是指只要有证据支持反驳的理由,法院就应准许当事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 司法鉴定原则是什么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条件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条件是怎样的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是指鉴定违反鉴定程序,并有可能影响鉴定的准确性或真实性或公正性的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2024-07-06 25
  • 2023二审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包括哪些
    2023二审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包括哪些

    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不合法,结果与证据有矛盾,鉴定材料虚假等情况。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

    2024-06-09 14
  • 轻伤二级重新做鉴定条件是什么
    轻伤二级重新做鉴定条件是什么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或他方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应提出相应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理由,如果理由充分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2024-05-25 13
专业问答更多>>
  • 重新鉴定条件有哪些,重新鉴定条件申请重新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重新鉴定条件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2022-03-28 15,340
  • 对鉴定结果不服重新鉴定有什么条件吗?

    对鉴定不服,如果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

    2022-04-10 15,340
  • 2012鉴定的轻伤,2014又有新文件,是否重新鉴定?

    造成他人轻伤,或有其他情节,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等,具体因各案情不同,律师是需要了解案件全部情况以作进一步处理。

    2022-10-23 15,340
  • 老工伤重新做鉴定有什么条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工伤认定,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12个月,或者停工留薪期有争议的应当及

    2022-08-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01:06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48,059 15,340
  •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01:13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就要起诉离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须进行调解。如果男女双方调解不成,且符合法定的判离情形的,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民法

    2,162 15,340
  • 附条件的合同的条件 01:09
    附条件的合同的条件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所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

    1,196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