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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生效时间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 2、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未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该招致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
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权中的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各类罚款
税务行政处罚的罚款应当由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转账缴纳罚款需要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和出纳章等银行预留印章。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
处理是按照一定的税务规章对某事项进行处理。通常是补缴税款。 处罚是按照《行政处罚法》、《征管法》对某事项进行惩罚性处理,通常手段为:罚款、没收、停止出口退税。 处罚是惩罚性的处理。
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修订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 (一)罚款是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时间是: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