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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如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江苏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也有类似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应当承担清偿责任;经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拖欠额度50——100%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是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作出合理赔偿的,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除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之外,
工资发一半算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离职时,当然有补偿。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公司存在过错,法律规定因公司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为标准,工作满一年可以请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