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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与精神病人离婚的,那么离婚财产在原则上还是遵守一人一半的原则均等分割,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与部分的补偿,可以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一、拥有财产是事实行为,精神病人具有权利能力,所以可以拥有财产。 法理在我国法律中将精神病人称作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看是否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有确立的监护制度,也就是说,监护制度实际上是行为能力欠缺者的救济制度,无或限制行为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得分割;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精神病人生
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是考虑到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精神病患者一部分。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
(1)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2)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
离婚女方有精神病的话,子女不一定会判给女方。具体需要结合女方的病情、抚养能力以及子女的年龄来作出综合判断。如果女方只是轻微的精神疾病,并不会影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同时男方存在更严重的、不适合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
对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意味着双方就不能够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而在离婚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同时可以要求受理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对
在我国,精神病患者离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我国的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首先,根据婚姻法,精神病人无法进行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与他人解除婚姻关系。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诉讼离婚以及登记离婚。登记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就财产的